阿卜杜勒-哈米德二世
Abdul Hamid II · 1842–1918 · 奥斯曼苏丹 · 伊斯坦布尔
颁布又中止宪法、专制统治三十三年的奥斯曼苏丹。
生平
宪法与专制
阿卜杜勒-哈米德二世1876年即位,在米德哈特帕夏等改革派推动下颁布帝国第一部宪法、召开议会。1878年俄土战争失败后,他中止宪法、解散议会,此后专制统治三十年。
泛伊斯兰
他依靠秘密警察与审查制度控制国家,推行泛伊斯兰主义,修建汉志铁路,同时引进电报、铁路与新式学校。1894—1896年帝国东部发生大规模屠杀亚美尼亚人的事件,数以万计的人遇害。
废黜
1908年青年土耳其党革命迫使他恢复宪法,1909年他被废黜,1918年去世。
历史评价
阿卜杜勒-哈米德二世既推动了一些现代化建设,也实行严厉的专制统治,在土耳其国内外评价分歧很大。
你知道吗:欧洲报刊称他为「血腥苏丹」。
关键编年史
- 1876即位,颁布宪法
- 1878中止宪法
- 1894亚美尼亚人屠杀(至1896年)
- 1900修建汉志铁路
- 1908被迫恢复宪法
- 1909被废黜